發布時間:2025/4/11 12:11
異動時間:2025/4/12 23:56
記者陳立宇/台北報導
曾任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攝影官的潘俊霖,因不滿柯文哲未經他授權盜用他所拍攝的照片,提告柯文哲違反著作權法,北檢偵結認相關照片著作權應屬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所有,對於照片是否經授權,柯文哲事前也不知情,難認有主觀犯意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潘男指控,被盜用的3張照片,分別為2015年2月間、2016年2月間所拍攝,當時為自費製作柯文哲「自行車城市」宣導,及「一日雙塔」宣導行程使用。他於2020年間離職,並曾數次公開宣告其於2015年起至2020年間的攝影作品,未經他授權不得公開使用。沒想到柯文哲宣布參選總統,於7月間推出「台灣需要一個誠實的總統」宣傳影片,未經過他同意,使用他所拍攝的3張照片剪輯,並放在臉書、Youtube上供不特定大眾觀賞,涉犯違反著作權法,侵害其著作權。
台北地檢署表示,根據當時臉書粉絲專頁管理人的陳智菡證詞,柯文哲的隨行攝影官不只1人,其照片著作權屬於台北市政府,攝影官都知道,且潘男當時任職台北市文化基金會,所拍攝的照片著作權應歸基金會所有,雖然潘男曾向另名證人抱怨著作權被侵犯,但因證人不知發生什麼事,沒有轉達給柯文哲,無法證明柯文哲等人製作影片時,即知潘男已有聲明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