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捷機殺人案嫌犯洪淨 一審判10年二審改判9年9個月

發布時間:2025/4/23 11:09

記者陳立宇/綜合報導

20歲護專生洪淨去年5月在中捷犯下隨機砍人案,造成2人受傷,一審時被依《殺人未遂罪》等判刑10年。二審審理期間,洪男在庭中向被害呂姓高中生下跪道歉,更提出25萬元的低價和解。今(23)日上午台中高分院今二審宣判,審酌與呂男達成和解,改判處洪淨9年9月徒刑,可上訴。

中捷隨機殺人案嫌犯二審改判9年9月
中捷隨嘰殺人嫌犯洪淨二審改判9年9個月。(翻攝畫面)

檢方指出,洪男因家庭、求學等因素感到不滿、憤怒,想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,刻意選在5月21日,總統就職隔日、北捷鄭捷殺人案10周年,在中捷廁所服下藥物「壯膽」,進入車廂砍殺2名乘客。檢方認為,洪男非臨時起意殺人,不但犯案前先購買防滑手套跟3把刀,還知道菜刀很利,必須用衣服包住才不會傷到自己,更提早一晚入住台中汽車旅館。事發當下,洪嫌被眾人包圍奪刀後,又拿起預藏另一支尖刀,車廂眾多乘客花了30秒,才將他手中奪下刀子。洪被捕後還揚言,只要被放出來,就會再犯案,只要沒被判死刑就無止盡犯案,要殺死討厭的人。

一審經合議庭審酌,認為洪男事先購買兇刀、配戴防滑手套,並前往台中捷運最末節車廂,為了避免遭受後方攻擊,且以20公分長刀攻擊被害人胸部、頭部等,依《公共危險安全罪》判刑1年6月、砍傷呂姓高中生部分依《殺人未遂罪》判刑7年10月,及砍傷許男部分依《殺人未遂罪》判刑6年8月,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。

今(23)日二審法官表示,洪男已與呂姓高中生達成和解,因此砍傷呂姓高中生部分一審依《殺人未遂罪》判刑7年10月改為7年6月,另外雖然洪淨堅決否認有殺人犯意,但從其使用凶器、種類以及揮砍皆為重要部位認定其確有殺人犯意,因而一審三罪中,僅撤銷對呂小弟的部分,減刑3月,合併刑期由10年減為9年9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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